开店宝金融知识普及月(三)| 反洗钱与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小课堂

2019-09-19 09:03:00 开店宝官网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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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知识小课堂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帮助大家运用正当途径守护好自身“钱袋子”作为出发点,开店宝开展“学习金融知识,了解责任风险,追求美好生活”的活动,持续增长社会公众的金融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活动围绕“普及金融知识 守住钱袋子”进行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本期小宝将与您分享关于“反洗钱与防范非法集资”的小知识。


  Part.1 反洗钱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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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对客户和机构自身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确保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可能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资金和财产的安全。


  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会更安全。


  二、主动配合反洗钱义务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一)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


  1.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

  3.配合金融机构通过现场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

  4.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问。


  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二)存取大额现金时,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凡是存入或取出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者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金融机构须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这不是限制您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措施,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保护您的资金安全,创造更安全、有效的金融市场环境。


  (三)他人替您办理业务,代理人应出示他(她)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需要核实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当他人代您办理业务时,需要对代理关系进行合理的确认。


  当他人代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存取大额资金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您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金融机构只能向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超过合理期限仍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三、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1.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3.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4.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5.您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受损。


  四、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诈骗分子、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五、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Part.2 防范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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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和典型特点


  (一)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


  (二)典型非法集资活动的“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域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


  第二步:造势。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等。


  第三步:吸金。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


  二、如何有效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一)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二)投资理财注意事项


  1、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2、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3、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4.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三)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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